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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主權基金 央行反對動用外匯存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審查《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修正草案,央行總裁楊金龍列席備詢。(中央社)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審查《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修正草案,央行總裁楊金龍列席備詢。(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立委提案要求,臺灣中央銀行應提撥外匯存底10%成立主權基金。央行總裁楊金龍在24日於立法院財委會上表示,外匯存底是央行資產的重要構成項目,不宜無償撥用給政府獨資的投資公司,且應制定專法規範。

立委吳欣盈等64人提出的「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臺灣成立主權基金,並由央行負責管理,並像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進行全方位投資

提案人吳欣盈指出,主權基金的投資能為臺灣在財政、經濟、外交、國安、社福、環保等方面帶來許多好處,包括可以提升臺灣在國際資本市場中的重要性,讓臺灣除了半導體的「矽盾」,也可以建立全新的資本「金盾」,應該盡速把握時機。

楊金龍則說,央行對於成立主權基金持開放態度,如果政府高層決定成立,央行會支持,但必須另立專法,而非由央行主管。

各國的情況是,韓國有「韓國投資公司法」、挪威的「政府退休基金法」等主權基金專法。新加坡的部分,因為經管政府資產,是由憲法規定。

同時,楊金龍說,不支持主權基金的資金來源直接動用到外匯存底,因為外匯存底的主要功能在挹注國際收支失衡的外匯需求,及維持外匯市場秩序,投資操作原則首重安全與流動性,不宜承擔高風險。

他說,主權財富基金以創造財富為投資目的,偏重較高風險與低流動性的資產,以換取較高報酬率,兩者無法互相比擬。

楊金龍也說,過去8年央行對於外匯存底運用得當,每年還能挹注國庫新臺幣1,600億至1,800億,占政府稅入比例高達8.96%,遠高於日本的0.66%以及瑞士的4.3%。而央行委外操作的占比僅約2%,且效果普通,平均投資報酬率沒有央行高。

關於主權基金可能衍伸出的爭議,立委吳秉睿表示,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投資虛擬貨幣慘賠,楊金龍表示,若類似狀況發生在臺灣,比較不容易跟社會交代。

立委林楚茵則說,關於主權基金的主管機關,是尚未解決的重要問題,應再取得更多的共識,請財政部、國發會與央行等相關部會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討論,並再提交報告給財委會。

至於美債問題,立委賴士葆質詢提到,中國大陸和日本都在賣美債,央行卻沒有賣美債。楊金龍指出,據央行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大陸與日本在3月分仍增加持有美債,並沒有減少,包括中國大陸增加約205億美元,臺灣也有調整美債。

立委費鴻泰則說,央行投資的美債,債權是否能夠確保。楊金龍回應,債權沒有問題,對此外匯存底隨時調整,運作兼顧流動性、安全性、收益性。

立委沈發惠質詢時關切臺灣外銷訂單連8黑,中央銀行是否如同國發會的看法,最晚第4季可望看到景氣明顯反彈。楊金龍回應,關鍵還是在於全球庫存的調整,存貨如果無法在第2季調整速度,就會遞延到第3季,但臺灣景氣至少應該在第4季就會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