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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簡化旅客攜回自用舊車核估作業

【記者徐文海/基隆報導】基隆關表示,旅客因留學、公務或工作攜回國外自用舊汽車,如符合2026年1月1日實施之「進口舊汽車核估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並提供原購車價格證明,海關將可依折舊表核定完稅價格,以加速通關。

基隆關指出,過去旅客攜回自用舊車,須依關稅法第29條至第35條規定,按交易價格、同類或類似貨物價格、國內銷售價格、計算價格及合理價格等方式逐項核估。由於涉及車型及配備等複雜認定,程序繁瑣,且進口稅費不易預估。

新制上路後,旅客於國外旅居滿1年以上,若能提供新車購車契約或訂單、付款證明,以及已領照滿1年之本人行車執照,並檢附相關旅居證明文件,海關得依原購價格及折舊表,直接核定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大幅簡化作業流程。

基隆關提醒,有意攜回國外自用舊汽車之旅客,應妥善保存購車相關單據及證明文件,以利通關審核。如對文件認定有疑問,建議於進口前先行向海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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