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15日議會財經委員會質詢,市議員江肇國指出,台中市的市場每年收入超過2億,卻無專款專用落實在攤商身上。他建議市府成立市場發展基金,協助市場改善、攤商輔導,讓台中的市場更升級,「如市場要通水溝、修燈管等等,市府都還要編預算,這對市場攤商是不公平的」。副市長黃國榮表示,可以研議。
江肇國指出,近期食安事件頻傳,現行法規雖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但僅針對有營業登記業者,多數傳統市場攤商僅有稅籍登記,尚未納入強制對象。此外,包括許多傳統市場改建、環境改善,甚至在制度面的提升,以及面對國內外情勢影響的產業衝擊,市府都應該有更多、更實質的作為。
江肇國也表示,台中市市場不論公有市場40處、民有31處、委外34處、BOT 7處、BOO6處,這些加起來每年租金、權利金等年收入超過2億。依現行規定全部繳庫,被市府拿去辦購物節、幫市長做形象包裝、宣傳,根本沒有落實在攤商身上。
江肇國建議,台中市效法其他城市,將市場科升格為市場處,並成立「市場發展基金」專款專用,不但可以協助市場環境、設備改善,甚至在面臨重大衝擊時,亦能作為補助來源,也能透過基金來輔導夜市、攤商、店家投保相關保險,讓市場的錢用在攤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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