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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台積電工地電纜 包商犯案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積電嘉義先進封裝廠AP7工地發生電纜竊案,竟是下游包商某工程行所為。檢警查出,該工程行自2025年12月起共犯下8起電纜線竊案,竊得電纜線長度合計超過4.5公里,銷贓得款逾新台幣500萬元。而這次犯案後因衝撞保全,從單純竊盜變成準強盜罪,遭起訴求刑最重10年。

嘉義地檢署起訴指出,台積電下游包商某工程行負責人29歲莊姓男子,今年3月2日晚間搭乘由員工34歲薛男駕駛的租賃貨車,並將另名員工24歲洪男藏在車斗內,藉口搬運工具進入台積電嘉義先進封裝廠AP7工地,3人聯手剪斷約600公尺的電纜線,隔天清晨被保全發現,隨後駕車加速迎面駛向對方,撞毀閘門後逃逸。

警方獲報後查知,莊男3人載著竊得的電纜線至屏東一間回收場銷贓,變賣電纜線重達391公斤,得款11萬元。

專案小組進一步發現,莊男自去年12月起就開始犯案,他夥同另2名員工黃男、楊男犯下7起電纜竊案,竊得電纜長度約4公里,分別運往屏東及嘉義中埔一家回收場銷贓,合計得手約497萬餘元,加上這次變賣款項不法獲利共500餘萬元。

檢方認為,莊男等3人於3月3日駕車逃逸時欲衝撞保全,符合《刑法》準強盜罪構成要件,全案偵結依法起訴。檢察官考量,莊男等3人恣意反覆多次竊取台積電工地電纜線變賣,加以朋分贓款,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向法院求處莊男、薛男各有期徒刑10年、洪男9年6月徒刑。黃男、楊男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