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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關懷 助酒駕義務人向酒癮說拜拜

【記者宋順澈/台北市報導】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稱執行署)「交通專案」執法政策,落實酒駕零容忍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之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除依法積極執行酒駕罰鍰案件外,並結合酒癮防治資源,對具有酒癮風險之義務人提供戒治轉介與輔導資訊,期能從源頭降低再犯風險,維護國人用路安全。

江姓義務人於民國114年2月間因2度酒後駕駛機車,遭警方攔檢舉發,經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新臺幣(下同)2萬元,並於115年2月間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受理案件後,旋即通知江姓義務人限期繳納,其接獲通知後,即主動聯繫辦理分期繳納事宜。

高書記官於電話聯繫中敏銳察覺,江姓義務人有飲酒習慣,為協助其改善飲酒問題並降低再犯風險,遂於6月15日主動前往關懷訪視,向其說明行政執行署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推動之酒癮防治服務,可提供酒癮評估、戒癮治療及心理輔導等專業協助,且有相關費用補助措施可減輕就醫負擔,同時協助轉介專業戒治服務,期望透過醫療與輔導介入,讓義務人徹底擺脫酒癮,降低再犯風險。

士林分署表示,除積極辦理酒駕罰鍰案件執行外,亦將持續推廣酒癮防治資源,適時提供義務人及其家屬相關衛教資訊與轉介服務,藉由專業醫療及輔導介入,協助義務人逐步戒除酒癮、減少再犯可能,落實行政執行與關懷輔導並重之理念,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