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今日正式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此,警政署表示,此舉將侵害對不同意見人士或組織之人身安全、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並對民主法治國家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威脅,任何人若受指使、利誘等而從事危害相關組織或個人安全、社會秩序的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辦,絕不寬貸。
警政署表示,已責請各警察機關提升情資蒐報與通報機制,如發現相關組織或個人受跨境監控、恐嚇、脅迫或施壓等危害之虞或遭受暴力攻擊時,即時發動查緝,向上溯源,並依實際情勢與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警力部署與安全維護,確保渠等人身安全。
警政署嚴正呼籲,全體國人切勿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在地協力者」,任何人若受指使、利誘或脅迫,從事蒐集、傳遞、協助監控或其他足以危害相關組織或個人安全及社會秩序之行為,均屬違法,警方將依法查辦,絕不寬貸。
警政署強調,維護民主制度穩定及社會安全,需賴全體國人共同守護,警方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專業執法原則,確保社會安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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