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涉嫌於2023年,在重大訊息公布前買進長榮海運股票9萬餘張,獲利約21億元,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十路搜索長榮海運公司等地,並約談張國華、張國政、柯麗卿等9人到案說明。長榮海運回應,全力配合調查,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北檢表示,全案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後出具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 ,認本案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張等人曾交易長榮海運公司股票,專案小組蒐集分析相關事證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6日指揮台北市調處調查官,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張等9人之住居所及長榮海運公司等10處, 並通知張等9人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
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於2024年4月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國華、長榮董事柯麗卿,涉嫌於長榮海運2023年8月14日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公布前買賣長榮海運股票,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張國華當時表示,交易都依法進行申報,絕無內線交易,也無任何獲利,配合調查。林文鵬則回應,張國華、柯麗卿為長榮海運內部人,於重大消息公布前進行股票交易,即有違法之虞,全案仍待檢調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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