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家海運公司負責人王男,2021年初委託金門陳姓男子替他走私價值1,200萬元的40萬尾鰻魚苗至中國,遭中共海警查扣,但陳男僅賠償100萬元了事。王男懷疑對方與中共海警合謀對他黑吃黑,遂糾眾持刀槍逼迫陳男賠償800萬元,遭判刑2年7月,並須返還712萬元。
海警查扣走私 王男發現蹊蹺
判決指出,王男於2021年1月間,委託陳男將10箱(合計40萬尾)鰻魚苗從金門載運至公海,交給中國接駁船隻以走私至中國,但該批鰻苗於同年1月19日深夜11時許,在中國福建省晉江市圍頭灣沿岸路口遭中共海警查扣,事後陳男賠償100萬元給王男。
不過,王男發現,中共海警所查獲鰻苗箱數竟比他委託走私的數量還多5箱,且陳男委託運送的船長沒被抓,該船長甚至在這次被查獲後,竟無懼警方查緝仍多次出海,因此懷疑是因陳男私自超運鰻苗導致被查緝的風險提高,也不排除陳男與中共海警合謀對他黑吃黑的可能,決定向陳男追討損失款項。
刀架在陳男脖子上
王男辯稱,持刀槍的人是貨主方代表謝男找來的,他到場時發現有人拿刀架在陳男脖子上,自己也嚇一跳,所以打電話請公司出資人楊男趕來協調。楊男趕到時表示處理事情而已,不用這麼複雜,才要求貨主的人把刀棍都收起來。隨後,他才把自己蒐集到黑吃黑的證據給陳男看,陳男看後也承認這件事是他找來的船長有問題,答應賠償800萬元。
期間,陳男一度僅籌到400萬元,遭貨主方人馬毆打,造成他受有頭部鈍傷、鼻子鈍傷、口腔以及牙齒鈍傷等傷害,最後匯款682萬元給王男,王男自行補足18萬元,將700萬元賠償給貨主。
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王等8人有期徒刑1年至2年8個月不等,王等人均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改判10個月至2年10個月不等徒刑,王等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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