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展現強力執行決心,成功徵起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等案件40萬餘元稅費。義務人公司負責人原採取消極態度躲避行政執行,直至公司名下小貨車被查封拖吊之際,公司負責人趕來請求暫緩拖吊,隨後繳清所有欠款,嘉義分署立即撤銷車輛查封。
雲林縣陳姓負責人營運的機電公司,滯欠多筆營業稅、營利所得稅、健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累計40萬餘元。因義務人公司名下並無存款可供執行,執行人員前往該公司所在地現場查看營業及財產狀況。該處並無人員在場,但停有一輛公司名下2020年份的小貨車,該車外觀車況良好,執行人員研判具相當市場價值,考量若即查封拖吊車輛,可能會對於義務人公司營運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留下通知單,敦促義務人自行主動繳費,但該公司卻置之不理。面對義務人的消極逃避態度,執行人員隨即二度前往現場執行,依法查封車輛並進行拖吊作業。
就在進行拖吊作業時,義務人公司陳姓負責人緊急現身,驚覺公權力不容挑戰,當場表示願意配合繳款,請求暫緩拖吊車輛。執行人員認為陳姓負責人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懇態度,在取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分署雖查封小貨車,但在告知違背查封效力的刑事責任後,將小貨車交由義務公司保管。隨後,陳姓負責人確實履行承諾,將欠款全數清償完畢,成功保住了對公司營運至關重要的生財工具。
嘉義分署強調,交通專案旨在針對滯欠交通稅費與罰鍰之案件加強執法,義務人若名下持有車輛,更應主動履行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當義務人拒不繳納應盡的義務,分署將採取查封及拖吊等強力執行措施,並於後續進行拍賣換價,以落實公平正義並維護國家公法債權。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