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公司傳出一名資深車長被列入新北市酒駕累犯公告名單,但臺鐵內部卻未掌握相關資訊,也未及時強化管理或處置。臺鐵公司16日表示,經查證後,當事人已坦承隱匿未主動通報,後續將依規懲處,並交由考成委員會審議是否移付懲戒。
依現行法規,10年內駕駛汽、機車酒駕或毒駕累犯者,主管機關可公布當事人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針對此次新北市公布的酒駕累犯名單中出現臺鐵資深車長,外界質疑臺鐵未落實控管。
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公務人員經警方取締酒駕後,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的誠實義務,於1週內主動告知服務單位;服務單位也應依權責查證,並衡酌事實發生原因、情節、所生之危害及對政府形象的影響程度予以處分。
臺鐵表示,經向當事車長查證,對方坦承2022至2024年間曾涉及2起酒駕案件,且均未按《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於一週內主動通報,導致公司未能掌握相關情況。
臺鐵強調,後續將視情節輕重,按《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公務人員酒後駕車建議懲處基準表,以及《交通部暨所屬機關員工禁止酒後駕車管理規範》等相關規定,針對違失行為及隱匿不報部分予以懲處,並請考成委員會審議是否予以移付懲戒處分。
此外,審計部最新報告指出,臺鐵辦理公務車管理檢核時,存在「未查驗駕駛人駕照是否遭吊扣或吊銷」以及「未建立行車前後酒精濃度查驗機制」等漏洞,臺鐵回應表示,相關項目已納入各公務車使用單位自主檢核及年度查核重點,並自2026年5月2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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