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連日西南氣流瞬間強降雨影響,高雄市各行政區多處道路積淹水,不少住宅、車輛都泡水。市府宣布多項災後補償措施,包含住屋淹水救助金、車輛泡水慰助金等,「營業場所及工廠」及「常用生活家電」亦納入補償範圍;房屋稅、車輛牌照稅也可減免,自26日起受理申請。
高市府指出,依據高雄災害救助相關規定,因大雨致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有居住事實住戶,每戶發放1.5萬元住屋淹水救助金;另中央加碼2萬元,以一門牌一戶計算,每戶共計核發3.5萬元淹水救助金。而針對淹水未達50公分之住戶,市府也特別加碼提供每戶1萬元淹水慰助金。
此外,市府表示,「營業場所及工廠」及「常用生活家電」亦納入補償範疇。凡符合市府淹水救助資格,且淹水未達50公分之營業場所及工廠,每戶加碼發給1萬元淹水救助金;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加碼發給1萬5千元淹水救助金,再加上中央原有的2萬元淹水慰助金,每戶淹水慰助最高可領3萬5千元,盼減輕市民財產損失。
而為協助受災市民及在地企業以最快速度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營業,市府另針對因0822豪雨受災淹水達30公分以上,致住家或營業場所內之主要生活家電損壞者,每戶定額發給1萬元家電補償金,民眾在清理家園或送修前,務必先將受損家電拍照存證。
至於泡水車輛,市府表示,凡於豪雨期間,在高雄市認定淹水範圍內,因淹水受損車輛,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所有人,均可提出申請;慰助標準為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新台幣2萬元,其餘機車最高新台幣2千元,未達上限者依實際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慰助。
同時,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免繳房屋稅1年;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者,可以免除50%房屋稅1年。泡水車輛屬高雄市牌照者,亦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提出申請後將由各救助金發放機關協助轉送高雄稅捐稽徵處辦理。
市府提醒,申請住屋淹水救助的市民,請至災害發生地區區公所辦理,並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房屋稅籍、租屋契約等實居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清楚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之房屋受災照片;經市府劃定為淹水區域的住戶,可免附受災照片。泡水車輛所有人則須至車輛泡水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申請日期為8月26日至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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