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一名吳姓執業醫師涉嫌利用診所看診機會,明知「美得眠」及「使蒂諾斯」含有第三、四級毒品成分,仍疑似透過虛開不必要處方、製作不實紀錄等方式取得管制藥品,再轉售牟利。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販賣毒品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300萬元。
此案源自北市刑大偵辦魏姓男子販毒案,警方向上追查藥品來源,發現部分管制藥品疑似流自桃園觀音一間診所,因而向桃檢報請指揮,檢察長張春暉認為醫師涉嫌販賣管制藥品事態嚴重,立即指派桃園地檢署民生醫療專組檢察官袁維琪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蒐證,查出吳姓醫師明知含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成分之「美得眠」藥錠及含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成分之「使蒂諾斯」藥錠均為管制藥品,卻透過不知情病患前往就診之機會,虛開藥物處方箋並虛偽造冊,藉此獲取藥品轉售牟利。檢警與桃園市衛生局於4月15日搜索診所,現場查扣「使蒂諾斯」2萬1,924粒、「美得眠」846粒,合計超過2.2萬粒,另扣得相關處方文件及現金1,629萬3,500元。吳男訊後一度遭聲押,後經法院裁定40萬元交保。
桃檢認定吳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及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罪,以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重判12年、併科1,300萬元罰金,以儆效尤。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應循正當管道就診取藥,切勿私下購買管制藥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若發現處方箋開立藥物與自身就診情況不符之情事,亦請踴躍向執法機關檢舉,檢方將持續結合警調與衛生單位嚴加查緝,全力打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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