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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霸凌免職被撤銷 勞部不服提上訴

勞動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勞動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案遭記2大過免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撤銷原處分。勞動部不服此判決,將於法定期限內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謝宜容2024年因涉及職場霸凌,造成勞發署吳姓員工身亡,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凌行政調查,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

謝宜容不服處分,複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判決指出,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考績委員會尚未討論、決議前,即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將對謝宜容記2大過,法院認為此舉形同「未審先判」。此外,考績委員會在懲處前也未適法通知謝宜容到場陳述及申辯,未給予當事人充分的程序保障。

法院另指出,勞動部調查報告一方面記載「無法證明」吳姓員工遭長官職場霸凌,另一方面又認定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前後內容矛盾。考績委員會以這份調查報告作為懲處依據,法院認為有錯誤事實認定及資訊不完整的問題。

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勞動部表示,難以認同,已委請律師撰狀,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另謝宜容也涉貪污犯行,經監察院彈劾移付懲戒,已在最高法院及懲戒法院審理中,目前仍在停職狀態不會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