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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益生菌稱可逆轉腎病 江守山送懲戒最重廢證

益生菌產品「活化勝」宣稱具「逆轉腎病」等功效,食藥署呼籲食品非藥品,切勿相信誇大宣稱延誤就醫。(食藥署提供)
益生菌產品「活化勝」宣稱具「逆轉腎病」等功效,食藥署呼籲食品非藥品,切勿相信誇大宣稱延誤就醫。(食藥署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益生菌產品「活化勝」宣稱具「逆轉腎病」等功效,食藥署1日表示,該產品自113年度起持續遭查獲違規廣告,累計裁罰業者新台幣890萬元,其中今年截至目前已查獲4個頻道、7次違規,裁罰402萬元;代言人江守山醫師也將移付懲戒,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

食藥署近期查獲「活化勝」產品在電視等媒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於廣告中傳遞產品的神奇效果,以醫師形象誇大宣稱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可能會使消費者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效果,甚至因此延誤就醫。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表示,經檢視該產品成分,主要為益生菌、乳酸菌等,廣告內容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有關食品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的規定。

據食藥署統計,「活化勝」相關違規廣告在113年度經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查處,累計裁罰308萬元;114年度再由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115年度截至目前,查獲4個頻道、7次違規,裁罰402萬元,3年度累計開罰890萬元。

食藥署已函請電視工會等督導所屬頻道下架違規廣告,並持續督促地方衛生機關查處「活化勝」產品及相關廣告。至於涉案醫師部分,食藥署將移付懲戒,依《醫師法》相關規定,懲戒方式包括警告、限制執業範圍或廢止證書等,同時也將持續輔導產品業者。

食藥署提醒,食品絕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得宣稱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腎臟病成因複雜,民眾若出現身體不適或疑似相關症狀,應盡速就醫,接受專科醫師診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