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尚未繳納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的車主請儘速繳納,未繳納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自身權益,以免受罰。
中壢監理站表示,今年度的自用車公路養管費已逾開徵期限,經統計截至115年9月5日止,南桃園地區仍有6萬餘件尚未完成繳納,針對未繳納之車主,該站於115年9月24日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請尚未繳納的車主持單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亦可多加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並繳費,既方便又快速!
呼籲車主,如屆時仍未繳納,監理機關除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罰鍰外,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請車主務必如期繳納,避免影響自身權益。有關公路養管費的繳費或相關問題,歡迎民眾來電洽詢(中壢監理站:03-4253990#107、10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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