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持續針對惡意欠繳交通違規罰鍰與車輛相關稅費之義務人強力執法。該分署轄內一名民國(下同)93年次的許姓男性義務人,因拒酒測挨罰,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等違規行為,滯欠罰鍰達新臺幣(下同)17萬500元。案經臺北分署限期命許男陳報財產及提出清償計畫,其祖母急攜現金至分署代為繳納,使公法債權順利清償。
臺北分署指出,許男於民國113年8月間清晨5時許,騎車行經道路時遇員警攔檢,竟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警方隨即依法掣單舉發,經移送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移送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裁處罰鍰18萬元。雖義務人曾向移送機關申請分18期繳納,惟僅繳納1期即無故未按期繳納。移送機關遂於民國114年5月間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受理後,隨即對許男之銀行存款及薪資債權展開扣押程序,惟皆執行無著;為徹底掌握許男之財產狀況及清償計畫,臺北分署進而核發命許男查報財產之執行命令。
該執行命令送達許男之戶籍地後,由與其同住之祖母代為收受。其祖母深恐剛踏入社會的孫子會因滯欠罰鍰,留下信用不良紀錄,進而影響未來人生發展,爰先撥打電話向臺北分署承辦人員查證公文真偽,在確認並非詐騙案件後,隨即在2名熱心鄰居的陪同下赴臺北分署處理。許男之祖母自隨身皮包中拿出省吃儉用積存的17萬餘元現金,當場替孫子全數繳清所滯欠之罰鍰。祖母眼眶泛紅向執行人員表示,孫子平日外出生活鮮少聯絡,至今仍不知道她前來代繳,但為人長輩「天下父母心」,只盼藉由自己的力量替愛孫化解困局,卸下債務重擔,這份無私真摯的慈愛,令在場執行同仁無不動容。
臺北分署表示,酒後駕車或拒絕酒測不僅是對公權力的挑戰,更是對自身生命、用路人安全極度不負責任的危險行徑。臺北分署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必定嚴格執法、絕不寬貸;另「父母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本案義務人祖母替孫善後的背後,是對青年深刻的疼惜與無盡的期許。臺北分署呼籲所有青年、學子及用路人正視酒駕危害,切莫因一時任性或心存僥倖,讓年邁的至親為其憂心奔波,承擔後果;唯有恪遵交通法規,安全返家,才是對摯愛家人最真實的承諾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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