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非法充當中共代理人的加州華裔女子張婉瑩,此前經法官裁定不得保釋。10月14日,她申請撤銷羈押令,被聯邦地區法官再度駁回。法官認為,張婉瑩存在潛逃風險,可能逃離美國、躲避司法制裁,且在訴訟程序中存在不誠實行為。
張婉瑩10月7日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出庭。辯護律師哈博(Craig Harbaugh)主張,張婉瑩在南加州有穩固的家庭關係,丈夫與孩子都住在美國,並願意以市值約120萬美元的多處房產作為擔保,申請保釋。檢方以她具有高度潛逃風險為由,反對交保,裁定張婉瑩繼續羈押。
不過,美國助理聯邦檢察官艾包根(Amanda Elbogen)指出,張婉瑩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住在中國,調查人員也認為,她的一名兄弟曾為中共政府工作。此外,張婉瑩在中國期間,可以透過所謂的「快速通道」辦理戶籍遷移,從北京遷往其他城市。
檢方並指出,張婉瑩自2014年以來曾12次前往中國,另有29次國際旅行紀錄,包括前往法國及日本。她被捕時持有一張前往上海的單程機票,進一步加深檢方對其潛逃風險的疑慮。
艾包根還向法官表示,起訴書中以「Individual 1」代稱的一名涉嫌同謀,曾與張婉瑩一同前往西雅圖拍攝、監視目標人物,並已於兩週前持單程機票返回中國。
對此,辯護律師哈博反駁,張婉瑩的丈夫與孩子都在美國,並不具有檢方所稱的高度潛逃風險。
中國資產與資金來源受質疑
艾包根表示,張婉瑩在中國擁有企業及投資,曾透過一家未註冊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將19萬美元轉入自己在中國的銀行帳戶。檢方指出,她在中國另有數十萬美元可供支配,認為這些資金足以讓她在當地獲得經濟支持。
檢方還指控,張婉瑩被捕後填寫資產申報資料時,聲稱自己名下只有一處房產,但她與丈夫名下實際上擁有七棟豪宅,估計總價值高達1‚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多)。辯護律師則解釋,這是「誤解」。艾包根表示,「她是房地產經紀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房產。」
綜合張婉瑩在中國的資產與資金、人際關係、頻繁出入境紀錄,以及被捕時持有前往上海的單程機票等因素,法官最終裁定她繼續羈押。案件仍處於起訴初期階段,一旦被定罪,張婉瑩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
10月7日庭審當天,張婉瑩的丈夫及兩名親友到庭旁聽。現場另有兩名戴口罩的年輕華人女子,但她們全程迴避記者,均拒絕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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