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堅果返航」案的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22日被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宣判從初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降低刑量為10個月、緩刑2年,並當庭釋放趙顯娥。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6部當天上午做出上述判決。對於最關鍵的「變更航道」指控,高等法院表示,不能把飛機在地面的移動當作「變更航道」,因此趙顯娥該項罪名不成立。
此外,法院還認為,趙顯娥在被拘留的5個月裡,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反省,並認真反思其給受害者留下的傷害。至此,趙顯娥自去年12月30日被拘留以來,時隔143天被釋放。
趙顯娥涉嫌於去年12月5日,因對空服員提供堅果的方式不滿,在飛機已進入跑道準備起飛的情況下,要求機長將飛機折返登機口,並迫使座艙長下飛機。
在此過程中,趙顯娥對空服員和座艙長爆粗口並施暴。她還涉嫌與大韓航空高層幹部呂某一同干預和妨礙韓國國土交通部的調查。
韓國檢方於今年1月7日對趙顯娥提起公訴,指控其5項犯罪嫌疑,包括涉嫌使飛機變更航道違反《航空保安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暴力妨礙飛機安全飛行、強迫他人、妨礙工作、利用職務妨礙公務執行等。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今年2月對趙顯娥做出的一審判決中,判處其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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