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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停止!英國醫學期刊:中共繼續強摘死刑犯器官

《英國醫學期刊》(BMJ)發表文章:「 中共在囚犯器官問題上的文字遊戲(China』s semantic trick with prisoner organs)」(網路截圖)
《英國醫學期刊》(BMJ)發表文章:「 中共在囚犯器官問題上的文字遊戲(China』s semantic trick with prisoner organs)」(網路截圖)

世界醫學協會:死刑犯絕對不能捐獻器官

世界醫學協會(WMA)在其政策上明白無誤地聲明:「在實施死刑的司法管轄區內,死刑犯絕不能被視作器官或組織的捐獻者。」

中共允許使用死刑犯器官 死刑犯器官被視為普通公民器官

在中國,這樣的(死刑犯)器官仍被用於移植,並不再被視作是囚犯的器官:
. 2014年12月4日,《中國日報》報導,黃潔夫告知記者,表示囚犯目前仍然是合格的器官捐贈候選人,但他們的器官將在計算機系統中登記而不會再被用於私人交易,這將是未來的主要區別。

. 2015年1月28日,《人民日報》報導說,根據黃潔夫的話,死囚也是公民,法律並未剝奪其捐獻器官的權利。如果死囚願意捐獻器官贖罪,應該鼓勵。

. 2015年3月4日,《北京青年報》援引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莊一強的話表示,「無論是死囚,還是普通人,都擁有自行決定是否捐獻器官的權利。死囚也是人,如果他(她)願意死後捐出器官,社會當然不該有所歧視。但是其前提,一定是『出於自願』。」

黃潔夫也採用了一種新的方式來形容這些囚犯的器官:

黃潔夫於2014年3月4日在接受《京華時報》的採訪時表示, 「死刑犯也是公民,因此他們也有權利捐贈器官⋯⋯有捐獻意願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納入(中共)統一的分配系統,就屬於公民自願捐獻,不再存在死囚捐獻的說法。」

. 黃潔夫2015年1月11 日在鳳凰衛視接受採訪時再次表示:「我不是說反對死囚捐獻,死囚他真的良心發現了那也未嘗不可,但是必須是公民捐獻的體系,通過紅十字會、通過網上電腦上公平公正的分配,那是很陽光的。」

黃潔夫的這些聲明共同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息:現在中國仍然允許死刑犯捐贈器官,甚至被鼓勵「自願」提供器官。這些器官被歸為公民自願捐贈的類別。

國際專家誤判

由於缺乏透明度,國際社會對於中國的器官移植問題存有很大的困惑。

例如歐洲議會2015年4月21日就「中國強摘器官」問題做的研討會上,前器官移植協會(TTS)主席德爾莫尼克(Francis Delmonico)就曾經錯誤地表示,「根據中共法律,自2015年1月1日起,從死刑犯身上摘除器官的行為是非法的。」最近《移植》雜誌的主編查普曼( Jeremy R Chapman)在今年7月刊的一個評論中表示:「根據中國的法令,使用死刑犯的器官現在是非法的。」

這些說法顯然與中共器官移植官員的上述言論相反, 中共的器官移植官員直到2015年還在持續公開地為囚犯器官「捐贈」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