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律未規定不能使用死刑犯器官
儘管如此,中共就囚犯器官所玩的語言遊戲卻非常「成功」,已經開始「收穫」。
2015年8月, 在中國廣州召開的中國器官獲取組織(OPO)聯盟大會暨國際器官捐獻論壇上, 中共媒體表示:「呼籲已久的《人體器官捐獻法》目前仍未出台。」 這證實,新的法律是不存在的。2014年12月的聲明既不是中共法律也不是中共規定。
負責管理中國器官移植應對系統(COTRS)的中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the PRC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的政策中甚至都沒有提到這個聲明。
而且,中共於1984年宣布的允許使用死刑犯器官的法令並沒有被廢除。
一旦國際認可 中共永遠不會停止摘取囚犯器官 或變本加厲
由於中共過去反覆做空頭承諾,沒有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和無法證實相關法律得到執行,只是聲明本身是無法令醫學界滿意的。 例如中共醫學會(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於2007年給世界醫學協會(WMA)去信的承諾, 以及2013年失敗的杭州決議(2013年11月初,中共宣佈了一個杭州決議,說是要改善中國器官移植體系,要用自願捐獻來取代死囚器官,專家表示,杭州決議沒有可驗證性)。
如果中共玩的這個文字遊戲(把囚犯器官貼上公民自願捐獻標籤)被國際醫學界認可, 中共將正式繞過國際道德準則,而且摘取囚犯器官的不道德行為可能將永遠不會停止。
而且,中共的這種新「標準」可能造成強迫摘取良心犯器官的案例增加。
強摘器官的最主要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
自2006年以來,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在中國,為了獲得用於移植的器官,良心犯被殺害,其中最主要的無辜受害者是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這個問題已經越來越多地得到了公共媒體的關注, 例如BBC的廣播、SBS電視和CBC電視台都曾經報導過這個問題。
歐洲議會於2013年12月12日通過」中國器官強摘問題」決議和在2015年4月12日歐洲議 會以同樣的命題召開的研討會。
中共國家器官獲取系統可能被用於洗白強摘器官的罪行
中共國家器官獲取系統可能被濫用,被用來洗白死刑犯和良心犯的器官強摘行為。
中共必須立法禁止使用犯人器官
因此,為了維護國際道德標準和避免弱勢群體遭到殘酷迫害的危險,中國必須(制定)法律禁止使用任何犯人的器官。
中共必須使其器官捐贈系統透明化,而且能夠經受獨立專業機構的核查監督和開放國際檢查,以獲得信任。在此之前,應該(對非法摘取器官的行為)保留相關的國際制裁。
《英國醫學期刊》(BMJ)原文鏈接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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