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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車齡鬆綁 全教總反彈

立院交委會初審通過,幼兒、國小的學童交通車取消車齡限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反對,強調檢驗沒有放寬的空間。(網路圖片)
立院交委會初審通過,幼兒、國小的學童交通車取消車齡限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反對,強調檢驗沒有放寬的空間。(網路圖片)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立法院以車齡非影響行車安全唯一標準為由,審查通過檢驗合格車輛就不能用車齡限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遊覽車與幼童交通車不同,身心發展成熟的成年人在面臨交通事故時已是自身難保,更何況是尚未發展成熟的學童及幼兒,檢驗沒有放寬的空間。

立委柯志恩提到,交通部同意修正《公路法》第63條,放寬娃娃車10年使用年限,將嚴重影響全國數十萬學童生命安全,無異將學童行車安全陷於不確定風險狀態,應該審慎研議,不應草率決定。

全教總提到,即使現行幼童車限制10年,卻有案例證實幼童因疏忽被悶死在車內、開到一半後車廂突然打開掉出學童、轉彎時翻車或從窗戶拋出幼兒,還有車輛故障拋錨在路邊,這些離譜案例不勝枚舉。

柯志恩舉例,因為健康幼稚園火燒車慘劇,教育部規定幼兒園專用車和學生交通車車齡不得超過10年,校外教學活動用車規定5年以內,以保障學童的安全。如果修法三讀通過,教育部限制校車使用年限的規定將失效,此舉開倒車的修法,學童行車安全風險將大幅提高。

老舊車齡的車輛,即使外觀保養新穎仍有機件耗損及金屬疲勞狀況。全教總建議,對於學童校外教學用車、學校使用之交通車、幼兒園交通車更應由教育部主導,訂定包含駕駛人管理、車輛使用年限及檢驗標準。

柯志恩提到,車齡當然不是行車安全唯一的因素,但確實是一個最基本的安全因素。將請國民黨團或自行提案,把此案交付黨團協商,希望攸關全國學童校車安全的決定,能有更周延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