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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年死7033人 運輸事故最奪命

(中央社)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布10大死因,民國104年事故傷害7033人死亡;其中,以運輸事故3204人死亡最多。

根據衛福部統計,104年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7033人,比103年減少85人。0到24歲和45到64歲年齡層人數都減少,居民眾10大死因第6位,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30.0人,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22.8人,長期多呈下降趨勢。

根據統計資料,事故傷害死因中,男性占7成2,女性占2成8,男性標準化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34.3人,女性為每10萬人口11.7人,較94年分別下降31.4%及34.3%。

就事故傷害各死因死亡人數觀察,以運輸事故占45.6%最多,死亡3204人;跌倒(落)致死1384人居次;意外中毒者570人;意外溺死或淹沒者370人。

與94年比較,因運輸事故死亡者減少33.9%,主因其中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減少所致,意外溺死或淹沒者也減40.9%;跌倒(落)致死者則增加10.5%;意外中毒者也增85.1%。

各年齡層事故傷害死亡率,以65歲以上者每10萬人口103.8人最高,最低為未滿25歲者每10萬人口10.9人;若與94年相較,各年齡層死亡率都呈下降。

70歲以下人口事故傷害平均生命年數損失為25.1年,其中男性為25.4年,女性為24.0年;相較94年,整體減少4.6年,男性減少4.4年,女性減少5.1年。

若以事故傷害死亡原因觀察,生命年數損失最高為暴露於煙霧火災與火焰的30.3年,最低為跌倒(落)的17.8年。

衛福部統計處專門委員彭花春表示,在生命年數損失統計上,65歲到69歲者跌倒(落)死亡者占16.3%,死於火災則占7.4%,因老人占的比例不同,生命年數損失才會有差異,如跌倒者多以老人居多,年數損失就會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