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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送報生落跑 英法院判林克穎不必引渡

【記者艾瑪/綜合報導】林克穎2010年酒駕撞死送報生遭判刑4年,並於2012年持假護照潛逃,隔年10月在英國被捕。2014年6月11日蘇格蘭地方法院判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林克穎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23日改判林克穎不必引渡回台服刑,且附條件交保,林克穎重新獲得自由。

涉外人士透露,蘇格蘭法院支持林克穎律師主張「台灣的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我方目前仍在研議是否要上訴。

林克穎2013年被羈押至今已快滿3年,即使在台灣也符合假釋資格,待英國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刑期可能也將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