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副刊 品味生活

【生活法律專欄】裝修房子工程糾紛問題

文/曾耀賢(執業律師)
問:

剛訂婚的Rachel今年4月開始裝修新房子。Rachel興高采烈、滿心歡喜地等待大喜之日,房子這時也裝修好了,可直接搬進新家住。4個月後卻越來越不對勁,除了房子偷工減料,裝潢公司還一直延宕工期。由於Rachel早已把全部款項100萬元一次付清了,便著急地找公司問,收到的回應居然是款項挪到其他地方去救急了,公司現在沒錢,無法收尾。Rachel想問怎麼辦?

答:

實務上,有關這類裝潢糾紛越來越多。因為屋主也不容易證明裝潢公司完全沒做事,考量一旦告上法院,可能需要提出更強而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對方違約等。屋主常請教律師到底該上法院還是調解?

當然要不要上法院,屋主可自行決定。若想走調解,除了一般鄉鎮巿調解委員會外,現在也有行政院消保處公告的專業型(專門處理住宅裝修等問題)消保團體可諮詢,或請求調處爭端。

至於有關裝潢款項該怎麼支付的問題?建議宜在合約(或附件)中清楚列出各階段應完成的裝修項目,以及對應的完工期限、款項,並在付款條件中註明:「請款前,應就該項目進行驗收合格才付款。(或為一次付款方式,宜待全部工程完成至屋主同意的比例後,並均經過驗收合格才付款。)簡單說,做到哪裡,驗收合格才付款。

此外,若發生工期延宕問題,建議雙方合約一定要寫明各階段完工期限,通過驗收期限,以及延遲違約金及解約條件。一旦發現工程延宕,建議馬上拍照並以存證信函留下證據。

雖然就算有這類規定,一旦雙方真的對簿公堂,仍免不了糾紛。但這已是目前能保障屋主權益最好的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