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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被害人地位 邱太三:增自提上訴權益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為提供被害人訴訟上地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28日表示,預計在刑事訴訟法中提案修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提升被害人及家屬的法律地位,被害人如果對於判決不服,且檢方未提上訴,可自提上訴,同時被害人和家屬可以對加害人的量刑、假釋表示意見。

邱太三表示,為提供被害人訴訟上地位,預定半年內提出修正草案,在刑事訴訟法修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立法完成前,會在訴訟全程提供法律協助。除了現行各地地檢署會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資源外,在被害人法律諮詢、訴訟協助、心理諮商、被害人補償申請協助部分,也會有更精進的作為。

邱太三指出,檢方會在偵查結果第一時間主動通知被害人或家屬,並在起訴書附上被害人的「權利告知書」,讓被害人了解自身權利,也不會出現媒體詢問回應時,才知道偵查結果的問題。

邱太三說,另外,在社會矚目案件上,對於加害人動態及出監會有通知機制,也會徵詢被害人對加害人假釋意見,同時強化各地檢署司法保護中心功能,建構完整保護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