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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貪汙法官轉任律師 司改會提7建議

民間司改會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改會目前討論很多法官、檢察官的改革,但如何強化律師專業素養與倫理才是改革成敗關鍵。(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間司改會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改會目前討論很多法官、檢察官的改革,但如何強化律師專業素養與倫理才是改革成敗關鍵。(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政府推動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日前把「金字塔型訴訟」列為改革方向,並以擴大律師強制代理與強制辯護作為配套措施。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改會目前討論了很多法官、檢察官的改革,但如何強化律師專業素養與倫理才是改革成敗關鍵。

民間司改會也對律師改革提出7點建議,分別為貪瀆司法人員不得轉任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不應雙重標準、律師公會應落實處理律師倫理風紀、律師公會應積極提升律師服務品質、律師資訊應公開透明、律師公會應訂定參與社會公益事務之具體辦法、律師公會應制定律師最低遵循項目。

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黃盈嘉表示,有法官、檢察官犯貪汙罪遭判刑確定出獄後,卻轉行加入律師,而且部分律師公會居然允許加入執行業務。她強調,律師界不該是司法回收桶,不允許被淘汰的法官、檢察官竄逃到律師界,損害民眾權益,呼籲律師公會應為民眾做好把關。

此外,對於目前律師懲戒決議僅可由行政院公報諮詢網查詢,卻沒有其他公開資訊,黃盈嘉認為,懲戒決議如不登載,外界難以窺見律師懲戒全貌,也無法依此監督律師懲戒委員會的標準,他們呼籲,律師懲戒委員會的各項懲戒紀錄應全部公開,除了能健全律師市場外,也能幫助人民媒合適合律師。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則建議,現行律師市場資訊不透明,民眾找律師只能透過口耳相傳,政府應架設「律師資訊查詢系統」,公開律師資訊,增加市場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