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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客船舶多不合格 消保處:已改善

航港局查核30艘載客船舶,共19艘船舶不合格,消保處昨(20)日表示,已督促業者10月31日前全數改善完畢。(中央社資料照)
航港局查核30艘載客船舶,共19艘船舶不合格,消保處昨(20)日表示,已督促業者10月31日前全數改善完畢。(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4月分澎湖及嘉義布袋接連發生船舶旅客傷亡事件,航港局查核30艘載客船舶,共19艘船舶不合格,其中不合格包括:消防、救生、醫藥、航行燈號、通訊設備等,消保處昨(20)日表示,已督促業者10月31日前全數改善完畢。

消保處表示,他們與航港局就全台6處航線載客船舶,就公安及定型化契約等9個項目進行查核,發現其中只有11艘船舶符合規範,有高達19艘不合格。

消保處表示,其中以醫藥設備不合格比率最高,有14艘不合規定,違規情節主要為急救箱藥品逾期及提供未經衛福部核准的中國大陸急救箱等問題。另外,救生設備不合格有7艘,主要為救生圈及救生衣未依規定標示。消防設備則有6艘不合規定主要為滅火器壓力不足及水帶破裂漏水。

消保處表示,不合格的19艘船舶,相關主管機關已督促業者改善,截至10月31日止全部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