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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曝中共絕密檔被指偽造分析(上)

⊙周曉輝
1月2日,美國《華盛頓自由燈塔》披露了一份標明是中共的「絕密」檔,落款是9月15日,即北韓進行地下核子試驗12天之後。檔案稱如果北韓承諾停止進一步核子試驗,中方將在經濟和軍事方面對朝擴大援助,保證維持金正恩政權的延續;中共還將允許北韓維持目前的核武庫,等等。該檔曝光後,很快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因為檔內容與北京宣稱尋求朝鮮半島去核化的公開姿態,以及北京最高層與美國總統川普達成的祕密協議截然不同。

對此,北京方面反應迅速。1月3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罕見了使用了兩個英文短語「Fake News(假新聞)」,「Fake Document(假檔)」予以回應,而且在回應檔是否真實時稱「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檔是偽造的」。

對於那些不熟悉中共公文行文標準的絕大多數人來講,要想辨別檔的真假還真不是件容易事。所謂的「稍有常識的人」當是指那些接觸過中共公文並了解相關格式之人。從中共頒布的《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看,曝光的文件中還是有一些疑點的。

根據條例,中共機關公文由版頭、份號、密級、緊急程度、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範圍、主題詞等組成。雖然並非每份公文都包括上述部分,但絕大多數是涵蓋的。

具體來看曝光的這份絕密檔,首先在公文首頁左上角雖然有「份號」和「密級」,但卻沒有對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間要求,即「緊急程度」。事關朝鮮核子試驗的檔,到底需不需要緊急處置呢?

而且,中共公文中的「決定」則較多用來「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該曝光檔標題是〈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就進一步深化解決該國核問題開展溝通協調工作的決定〉,主送機關是中聯部,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然而檔中還涉及了外交部、商務部等國務院部委,發文單位應該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文,抄送範圍也應當包括外交部和商務部,很顯然,抄送範圍是有問題的。(接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