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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為鑑教育學生 優秀教師被枉判3年

【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河北高陽縣布里中學優秀語文教師劉冬梅,因用宋代散文《愛蓮說》結合現實教育學生要正直、善良,於2017年3月31日被高陽縣公安局非法抓捕、構陷;2017年12月28日,被非法判刑3年。劉冬梅不服已上訴到保定中院。

明慧網報導,「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2017年3月底,劉冬梅在課堂上講宋朝理學家周敦頤的文章《愛蓮說》,她講了一個歷史上的故事:周敦頤為官正直,數洗冤獄,為民著想。有一次,悍吏王逵要判一個按法律不該判死刑的囚犯時,周敦頤與其爭辯,最後王逵被說服,囚徒被免除死刑。

有感於這個故事,劉冬梅講到做人要有正義感,由此聯繫到當今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堅持按「真、善、忍」做人,卻受到殘酷打壓。她又進一步講到中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引導學生分清善與惡、正與邪。

維護正義 反遭迫害

有學生家長受中共謊言的毒害而不明真相,把劉冬梅「舉報」了。

2017年3月31日下午4時,警察綁架了劉冬梅,隨後非法搜查了她的家,把幾張光盤及法輪功的書籍搶走。第二天的凌晨2時,劉冬梅被非法關押到保定市看守所。

高陽縣公安局把誣陷劉冬梅的案件遞交到了高陽縣檢察院。

2017年10月11日,在沒有律師、沒有直系家屬旁聽的情況下,高陽縣法院對劉冬梅進行了走過場式的所謂「庭審」,並於12月28日以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枉法對她判刑3年,並向她勒索罰金6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