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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寺等6市定古績 年底審議升格

艋舺龍山寺建寺歷程見證自1738年起,北台灣地區的各項重要變化,而龍山寺的多次整建,也反應台灣不同時期的物質發展與藝術潮流。(文化部提供)
艋舺龍山寺建寺歷程見證自1738年起,北台灣地區的各項重要變化,而龍山寺的多次整建,也反應台灣不同時期的物質發展與藝術潮流。(文化部提供)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文化部長鄭麗君20日訪視台北市定古蹟艋舺龍山寺,並宣布文化部將正式啟動包括台北市艋舺龍山寺、大龍峒保安宮、台北公會堂(台北市中山堂)、欽差行台,以及高雄市旗後礮台、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等6處直轄市定古蹟,指定國定古蹟的審議程序,預計今(2018)年底前提送古蹟歷史建築紀念性建築審議會完成審議。

鄭麗君強調,在這6處重要直轄市定古蹟的國定古蹟審議過程中,相關研究成果將會被全面整理;未來成為國定古蹟之後,文化部將給予修復協助,以及3D掃描、資料數位化、文化資產的科技應用等。文資局長施國隆表示,成為國定古蹟後,除了主管機關改成文化部,中央也會補助95%的修復經費。

文化部去(2017)年12月22日召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會,便有委員提出應對精省前,北高兩市6處二級古蹟進行國定古蹟審議。為利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文化部將全面展開艋舺龍山寺等6處直轄市定古蹟的國定古蹟價值評估。

施國隆指出,1982年通過的舊《文資法》,將古蹟區分為第一、二、三等3個等級,分別由中央、省及直轄市、縣市層級主管。1997年《文資法》第2次修法時,取消舊法的三級分類。但修法前全國48處二級古蹟中,位於台灣省的42處已全數改為國定古蹟,而當時北高二直轄市的6處二級古蹟,卻未曾重新審議,造成《文資法》執行上的不一致。

鄭麗君提到,國定古蹟和市定古蹟,都是台灣世代傳承的重要資產,具體差別在於,國定古蹟在歷史文化上的重要性,跨越當今的行政區界限,甚至及於全國。

以艋舺龍山寺為例,建寺歷程見證自1738年起,北台灣地區的各項重要變化,而龍山寺的多次整建,也反應台灣不同時期的物質發展與藝術潮流,如現今1920年改建的建築,前殿八角藻井,鐘鼓樓轎式屋頂及正殿圓形藻井皆精美絕倫。建築施工嚴謹,雕刻精細,無論木雕、石雕、彩繪、書法、交趾陶及剪黏都出自名家之手,藝術價值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