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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駕駛人 駕照換照再駕車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已於106年7月1日正式上路,為關心長輩們使用車輛時的安全,民國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且年滿75歲的長輩,請於收到通知單後的3年內至監理單位辦理換照;年滿75歲並且在實施日期後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的長輩,也請在收到通知單後的3個月內來辦理換照。

中壢監理站指出,此制度自106年7月實施以來,還有許多長輩因不同的因素,如,未收到通知或不需要繼續駕車等,尚未辦理換照,中壢監理站提醒您:檢查換照再駕車,安全更有保障!如果您駕照毋需再使用,也可以將駕照繳回監理機關。中壢監理站管轄自106年7月1日實施本項措施至今年3月底止,寄發通知1,826件,換照數636件,自願繳回41件。

民國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輩(如:29年次)常來電詢問,要不要檢查及換照。民國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輩若有於實施日期(106年7月1日)以後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需於3個月內換照,違規情形可向交通事件裁決處查詢記點或吊扣情形。為了您的行車安全,請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辦理換照的條件為體檢合格及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其中認知功能測驗的內容包含「對時間的正確認知能力」、「近程記憶思考的能力」及「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等3個程序,測驗時間約需20分鐘,以上3個程序都須通過才算合格。此檢測可至衛生機關或監理機關委託之私立醫院、診所及體檢代辦所辦理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監理機關僅受理認知功能測驗),認知測驗費200元,體檢費用約100元。

為鼓勵高齡年長者多加使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年滿75歲以上之高齡駕駛人,只要符合「自願繳回駕照」或「首次成功換發駕照」的條件,將給予一張具紀念性質之電子票證(儲值金額200元),數量有限,送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