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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學獎徵件25日開跑 小說首獎100萬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台灣文學館23日宣布,台灣文學獎2018年徵獎辦法揭曉,分為圖書類的長篇小說、散文2個獎項,創作類的劇本、台語散文、客語散文及原住民漢語散文4個獎項,共兩類6項,活動收件自5月25日至8月1日。今年總獎金高達240萬元,其中圖書類「長篇小說金典獎」獎金100萬元,「散文金典獎」獎金50萬元。

台文館表示,今年眾所矚目的創作類本土母語文學輪到散文類徵獎。獎金部分,圖書類散文獎金提高至50萬元,創作類的「劇本金典獎」獎金30萬元,「台語散文金典獎」獎金20萬元、「客語散文金典獎」獎金20萬元、「原住民漢語散文金典獎」獎金20萬元。

台文館說明,今年圖書類的長篇小說徵求10萬字以上、散文則是7萬字以上圖書作品。創作類的劇本需為可上演70分鐘以上的版本;母語項目今年徵選文類為散文,共徵求台語、客語及原住民漢語散文創作,創作字數限3千至5千字;原住民漢語創作,以華文為主,如以母語創作,需附華文對照版。

台文館指出,台灣文學獎每年徵求不少台灣文學金典佳作,今年調整圖書類得獎揭曉期程,預計於11月中旬提前公布圖書類入圍名單,配合書展活動,讓大眾能提前接觸這些受到肯定的入圍作品,並於12月初舉辦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