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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澎湖漏油懲處7人 上達2副總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中油週一(7月23日)公布澎湖馬公湖西16號油槽漏油懲處名單,共計7人,其中時任油品行銷事業部執行長、現任副總經理黃仁弘記大過一次;督導副總經理畢淑蒨記過一次;時任嘉義營業處長、現任油品行銷事業部代執行長詹培得記大小過各一次。

中油指出,經深入調查,現場員工誤判漏油是導致漏油的主因。實際漏油期間為2017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共8天,累計漏油量達68.4公秉。事故發生後,庫區未如實速報,且油料帳登載不實,庫區負責主管及各層級督導主管責無旁貸,依分層負責懲處各階主管。

懲處名單包含,副總經理黃仁弘(時任油品行銷事業部執行長)記大過一次、督導副總經理畢淑蒨記過一次、油品行銷事業部代執行長詹培得(時任嘉義營業處處長)記大過一次記過一次、嘉義營業處王處長記過二次、嘉義營業處洪副處長記大過一次、原已記大過一次的馬公行銷中心曹經理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原已記大過一次楊姓管理師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

中油表示,檢討該案發生原因,將從制度面、操作面、技術面以短、中、長期擬定改善方案,包括所有油槽立即平行展開油料帳的盤點、改善油槽檢修作業方法、建置油槽存量自動警示功能,未來將導入智慧型自動量測系統,取代人工登帳作業。

中油說,23日發函澎湖縣環保局,24日派專人持送「湖西供油汙染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改善方案」,另於4至6週內完成湖西庫區初步汙染控制措施及設置整治系統,後續配合環保主管機關公告列管作業,提送地下水汙染控制計畫供審查,盡速完成該場址汙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