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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通保法 蔡清祥:程序過嚴無法追緝罪犯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關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草案問題,法務部長蔡清祥19日表示,過去在偵查犯罪時,調取通聯紀錄時,會受到很多的限制;若限制能夠鬆綁,有助於偵查犯罪,但會兼顧人權跟辦案需要,且會經過檢察官、法官嚴格審核後才會批准。

特偵組2013年偵辦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及立委柯建銘疑涉司法關說案時,引發監聽立院總機風波,立法院2014年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明訂調取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等通聯紀錄須經法官核發調取票;法務部日前完成修正條文,擬刪除此規定,改回司法警察及檢察官逕行調閱。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19日證實,過去在偵查犯罪時,若要調取通聯紀錄,會受到許多限制,希望這個限制能夠鬆綁;鬆綁並非大開後門,會經過檢察官、法官嚴格審核之後才會批准。

蔡清祥強調,這不是擴大監聽,而是就現有的法制之下,合理給予辦案同仁一個辦案的空間。過去在調取通聯紀錄時,面臨著時間緊迫,又要經過嚴格的程序,會造成時間上來不及追緝相關的罪犯。法律修正之前,一定會充分跟民眾溝通,適時的對外說明。

法務部表示,通信紀錄是電信系統產製的資料,並非探知通話內容,對人民隱私權影響相對較輕,應無採法官保留的必要,修正後,回復到過去由司法警察、檢察官出具函文向電信機關調取即可。

另外,修正條文也新增檢察官可開立許可書,由司法警察運用全球定位系統(GPS)等科技設備,協助以查知犯罪集團行進路線、分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