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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控小檜溪重劃區圖利建商 桃市府:抹黑栽贓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19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本屬「民間自辦工程」的自辦市地重劃區,但整地工程竟得依「公共工程」辦理,而且桃園市府還容許重劃會拿自家建造工程的營建剩餘土方,回填到自辦的重劃區,圖利建商至少2億元以上的土方處理費,質疑整地工程涉及官商勾結。

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長陳錫禎回應,市府受理重劃區工程審查、土石方回填計畫及建築工程之剩餘土石方處理,都必須依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2008年「大興自辦市地重劃區」,也有剩餘土石方回填至重劃區的前例,並沒有圖利業者的情事。

陳學聖19日與競選辦公室總幹事孫大千在立法院舉行「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涉及官商勾結」揭弊記者會,指控桃園市府高層涉嫌圖利建商。

孫大千表示,私人建築工程的剩餘土方,依法只能運到土資場或合法收容場所處理,不可以送到其他工程;公共工程的餘土也需對應於需土的公共工程,才准依《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載運。

孫大千說,桃園市府兩次回文中,使民間自辦工程成為公共工程,又讓重劃會得以從自家營建剩餘土石方視作重劃區之需土回填土石方來源。依據重劃區之需土回填土石土量計21萬9279立方公尺計算,重劃會在市府的默許之下,拿自家經營的營建剩餘土方,回填至自辦的重劃區內,省去棄土及購土過程,間接獲利將近2.2億元。

對此,陳錫禎表示,市府受理本重劃區工程審查、土石方回填計畫及建築工程之剩餘土石方處理,若有整地需求,皆必須依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頒的「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及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他以民國97年間「大興自辦市地重劃區」為例,當時也有申報建築工程的剩餘土石方回填至重劃區之前例,因此小檜溪案並非首例,也沒有圖利業者的情事。

他強調,若把合法說成非法,是不及格的抹黑栽贓的行為,且本案市府早已經說明,該重劃案整地需求僅有21萬方土地,不能收外縣市土方,只能採用本市境內合法的營建剩餘土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