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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印重簽移工備忘錄 勞動部盼強化合作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為強化中華民國與印尼的勞務合作關係,台印14日重新簽署「招募、引進及保護印尼移工備忘錄」。勞動部表示,備忘錄是以2011年版本為基礎,擴大雙邊合作範圍,增加雙方同意擴大台印勞工事務合作內容,另外,亦修正印尼移工在台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由印尼政府協助處理部分。

台印雙方在勞動部長許銘春及印尼勞工部長哈尼夫(Hanif Dhakiri)見證下,14日由我國駐印尼代表處陳忠與印尼駐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蘇孟帝(Didi Sumedi),在台北正式簽署「招募、引進及保護印尼移工備忘錄」續約。

許銘春說,印尼勞工在台人數已近26萬6千人,多從事看護工工作,且工作勤奮、素質優良,長久以來深受我國雇主信賴、喜愛,希望透過台印勞工會議,加強雙方勞工事務的緊密合作,共同為印尼勞工及我國雇主謀求更大福祉。

哈尼夫表示,感謝我國政府及雇主善待印尼移工,印方不斷加強移工出國前的語文及技能訓練,未來也希望能與台方在職業訓練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

台印雙方於2011年簽署備忘錄,規範引進印尼移工程序及健康檢查、雙方共同推動直接聘雇及防制人口販運等事項。勞動部表示,這次台印雙方重新簽署備忘錄,是以2011年版本為基礎,擴大雙邊合作範圍,增加雙方同意擴大台印勞工事務合作內容,包含促進職業訓練、技能發展、就業協助、女性創業、身心障礙者能力建構事務之雙邊合作與交流。

另外,修正印尼移工在台衍生的醫療費用,由保險支付或依據法律規定,負擔後如仍有不足且移工無力負擔時,應由印尼政府協助處理的約定。

勞動部強調,將持續與印尼在備忘錄規範下,共同推動相關措施,以保障勞雇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