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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發監執行 17日移宜蘭監獄

高志鵬下午在調查官陪同下,直接搭車(圖)前往新北地檢署地下室報到,檢方在開庭後發監。(中央社)
高志鵬下午在調查官陪同下,直接搭車(圖)前往新北地檢署地下室報到,檢方在開庭後發監。(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於12年前與助理收賄關說案,依貪汙罪判刑4年6月定讞,他10日下午在調查官陪同下,向新北地檢署報到。檢方開庭訊問後,發監由戒備車載往台北監獄台北分監執行,17日將移到宜蘭監獄服刑。

台北地檢署原傳喚高志鵬上週五(4日)須報到發監執行,但高遞狀聲請延緩發監被駁回後,並未現身報到。新北地檢署再發傳票,要求高10日上午10時報到,但高也未現身,新北檢請調查官聯繫,並在調查官陪同下,高志鵬10日下午從三重住處至新北檢報到。

檢方表示,新北地檢署執行案件,判刑3年以上刑期者發監宜蘭監獄執行,每週四由地檢署囚車載往宜蘭監獄。由於10日已過移監表訂時間,因此暫押高志鵬進台北分監後,下週四(17日)將移監宜蘭監獄執行。

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取業者新台幣50萬元政治獻金,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