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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攜火腿腸入境 第二起拒繳罰金遣返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全台積極防堵非洲豬瘟,農委會日前修正違規攜帶疫區豬肉品入境的處罰方式,若沒當場繳納罰金,將拒絕入境。高雄國際機場防檢疫人員27日查獲一名中國籍的石姓女子,違規攜帶火腿腸入境,其拒絕繳納20萬元罰款,因此遭遣返回中國,這是至今第2例。

農委會25日公布新的處罰辦法,外來人口自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經裁處20萬元,且無法當場繳清金額者,拒絕其入境之措施。

27日高雄機場查獲一起違規,一名來自中國的石姓女子因攜帶火腿腸入境遭罰20萬元罰金,而她拒絕繳納罰金,因此被我方拒絕入境,這名女子被安排搭27日晚間6時35分航班遣返。她也是至今第二起因未繳納罰金而被遣返的中國籍旅客。

改制後,25日即出現的首宗違規,一位經由香港來台的中國籍旅客經裁罰20萬元後 ,因未當場繳清罰款 ,因而被遣返回中國。26日有一名中國籍旅客入境桃園機場,攜帶豬肉乾、牛肉乾及鴨舌總計0.2公斤未主動申報,當場遭罰20萬元,而他完成繳款程序,因此順利入境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