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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法 高中職停招3年內退場

【記者吳美蓮/綜合報導】受少子化影響,許多高中職面臨停招,但因法規影響,校方僅提出變更計畫便可以不斷展延清算。教育部近日修改辦法,增加強制退場機制,若校方提出變更計畫後,3年內未能轉型,將強制進入清算。

教育部近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新辦法規定,若校方停辦後,3年未完成改制或轉型,即得進入清算,對於目前已停招的高中職,教育部則會再給3年時間。

教育部說明,原先在法規上沒有強制清算機制,沒有限制校方提出變更計畫後展延清算的年限,因此,參考《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如未在3年完成轉型就會強制清算。

目前已停招但未清算的高中職,包括嘉義市私立大同高職、台南縣私立天仁工商、花蓮縣私立國光商工、台南市私立華濟永安高中、私立益新工商、屏東縣私立志成工商等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