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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酒駕 專家:拒絕酒測應入罪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對於酒駕肇事釀成悲劇的事件頻傳,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2日舉行公聽會,他表示,一般酒駕案件,地方法院量刑有98%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這樣量刑的結果,讓大家困惑。與會專家建議,應盡速通過加裝酒精鎖、讓拒酒測入罪、壓縮司法量刑密度。

黃國昌22日在立法院舉行「悲劇不該繼續發生,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邀請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林美娜、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達等人出席。

黃國昌表示,一般酒駕案件,地方法院量刑有98%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儘管相關法令提高了刑責,但實務量刑仍偏低,另每年宣告禁戒處分的人數也相當稀少,顯示禁戒處分的法規及後端處理能力存在相當問題。呼籲政院盡速推動相應作為,讓酒駕防制規範符合國人期待。

林達說,汽、機車的酒駕量刑,應依交通工具不同,有不同標準;早在2012年行政院便曾研議加裝酒精鎖,但因遲未核准,司法機關迄今無法就酒精鎖來配合執行。另外,拒絕酒測應入罪,在美國與日本都有相同的立法例,才能提升嚇阻效力。

林志潔表示,贊成汽、機車酒駕的量刑應有所差異,並建議立法院應提高最低法量刑,及將刑度類型化,壓縮司法的量刑密度;另外就拒絕酒測入罪,由於目前拒測並無法構成妨礙公務,因此是有必要的。

她說,酒駕的量刑標準在美國加州可分做一般致死及二級謀殺。二級謀殺簡言之是具有潛在的惡意,若因酒駕犯法並接受教育訓練卻又再度酒駕,這樣的行為便可以二級謀殺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