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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嚴打違法日租套房 最高罰200萬元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交通部觀光局26日預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55-1條修正草案,針對違法日租套房祭出重罰,包括:非法經營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業者,罰鍰上限最高可罰至200萬元。另外,如果協助刊登資訊,包括Airbnb、Booking.com等平台業者也將挨罰,可被處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移除內容。

違法日租套房存在安全隱憂,同時也影響合法旅宿業者的生計。觀光局26日預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55-1條修正草案,針對違法日租套房祭出重罰。

據草案規劃,未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觀光遊樂業務、旅館業務,將從現行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若是非法經營民宿者,將從現行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為6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針對非法旅宿進行廣告行為,包括以廣告物、出版品、廣 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相關罰則由現行3萬-30萬元,提高至6萬到200萬元,並命限期移除其內容,屆期不從者得按次處罰。

此外,新法也要求Airbnb、Booking.com等平台業者不得協助刊登非法旅宿營業訊息,如果違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