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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菸予未滿18歲者 苗縣衛生局將裁重罰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苗栗縣衛生局日前接獲苗栗縣警察局移送案件,該局查獲販售菸品業者違規賣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經查,該店違規情形屬累犯,已對業者加重開罰,未來對於漠視青少年健康及菸害防制法而一再違規之業者與菸品供應者,衛生局將採取加重罰責方式,以示警惕。

衛生局局長張蕊仙表示,儘管衛生單位以挨家挨戶方式,請販售菸品業者簽署拒售菸品停看聽、加強蹲點稽查取締、運用多元媒體宣導及縣長FB直播等方式,呼龥業者及民眾切勿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但仍有部分民眾以沒注意、忘記、不知年齡以及熟人代購等為由,違規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更有業者叮囑前往買菸之青少年,切勿洩露該場所可購得菸品,亦即業者明知其為違規行為,卻漠視法規規定而一再違規,如此業者一但遭查獲,衛生局將祭以重罰。

為瞭解本縣各類型菸品販賣場所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的情形,衛生局今年7-8月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高中職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各類型販售菸品場所買菸,測試店家是否拒絶販售菸品予穿著制服學生,測得結果合格率為68.6%,較107年90.9%下降22.3%。本年度(108)總共測試204家販賣菸品場所,共有140家合格,64家不合格。

販賣方式以未確認年齡直接販售菸品高達52家占25.5%,另12家則有詢問年齡,青少年表示沒帶證件卻仍然販賣菸品(5.9%);各類型販賣菸品場所合格率,仍以檳榔攤61.4%及雜貨店58.0%最低,未來這2類場所將列為輔導重點場所,持續稽查及駐點取締。

徐縣長耀昌再次呼龥鄉親朋友們,不要販售或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即使是熟識的親朋好友也要嚴格恪守規定,如遭查獲即逕行裁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任何與菸害防制相關諮詢,請撥打苗栗縣菸害防制專線037-558207,菸害防制小組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