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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罰中火6千萬 台電:不排除行政救濟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對於台中火力電廠放流水硼超標,中市府宣布開罰6千萬元,台電28日表示,中火1至4號、9至10號機尚未收到檢測結果,且台電還沒陳述意見,中市府就宣布裁罰4千萬元,後續收到裁罰通知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至於5至8號機裁罰2千萬元,台電尊重中市府。

台電指出,9月19日中市抽檢5至8號機放流水硼超標(24倍),台電已採取必要改善措施,包括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第5至8號機10月7日起自主減產50%,減少廢水產生;10月21日開始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讓廢水暫不外排;其他機組放流水目前已暫不排放,因涉及全廠製程調整及機組調度問題,是否可持續辦理,尚在研議中。

關於中市府24日抽檢中火第1至4號機、第9至10號機,硼分別超標26倍及28倍,台電表示,中火尚未收到檢測結果,中市府就對外宣布用最高額4千萬裁罰,甚至沒有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後續將於收到裁罰通知,了解裁罰內容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

台電指出,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中火向中市環保局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及一併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中長期改善計畫。在新廢水處理場未完成前,9月19日或10月24日抽檢放流水,得到超標的結果,必然在中市府意料之內,台電除感到無奈之外,也讓人懷疑中市府為罰而罰。

台電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正趕工中,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汙染防治措施變更則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