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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人數增 勞部:需經勞資協商

【記者賴玟茹/綜合報導】勞動部公布最新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統計數字,實施家數有40家,實施人數為1,604人。勞動部指出,實施減班休息需經過勞資雙方協商、簽下書面協議書,若雇主單方面要求進行減薪,將可以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公布最新1期統計資料,2月下旬(截至2月29日止),實施無薪假事業單位家數40家、實施人數1,604人;相較上期統計(截至2月15日止),新增21家事業單位、新增735人。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這次實施無薪假的事業單位以工具機產業及工具機相關零組件產業為主,估計受美中貿易戰的影響的可能性較大,另外受到武漢肺炎影響,有4家飯店業者受影響實施無薪假,這次也發現旅館業者的通報數量相較以往多,推估是受到疫情影響所致。

黃維琛表示,此次的無薪假統計,是統計2月16日至2月29日有實施無薪假的家數及人數,若與去年底的3,074人數相比,看起來尚未大爆發,對於之後是否會出現大量無薪假的人數,可能還要看3月中的統計。

另外,若是企業內部貼張公告說要放無薪假,或是出現雇主要求勞工不要上班等情形時。黃維琛表示,雇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勞工放無薪假,勞資雙方要經協商後才能減班休息,也要簽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留下書面協商資料,若勞工不同意就不能強迫。

黃維琛表示,假使雇主單方面實施減班休息,且要求勞工不要上班,勞資雙方沒有簽協議書、薪資出現短少的話,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而減班休息只能作為短期因應,避免裁員,實施減班休息薪資也不能低於每月基本工資2萬3,800元,若是低於仍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