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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4千餘口罩高價販售 刑事局:疫情引犯罪動機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在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衝擊下,國人因恐慌而大量搶購防疫物資、囤購民生用品;刑事局昨(1)日表示,有民眾囤積口罩4千餘片等防疫物資,並哄抬價格販售,依《特別條例》最高可處5年徒刑。另有不肖歹徒利用民眾恐慌心理伺機行騙,共詐得21萬元新台幣、受害民眾約80人。

刑事局副局長朱宗泰表示,疫情蔓延對全球供應鍊和消費市場衝擊效應逐漸擴散,對各行業影響甚廣,許多產業無力苦撐,恐引發犯罪動機。犯罪型態諸如囤積防疫物資、哄抬物價、民間小額借貸、強盜、搶奪、竊盜、詐騙等財產犯罪,其中囤積、哄抬口罩案件共受理46件,並已移送10件;甚至可能引發黑幫暴力討債等幫派組織犯罪問題。

刑事局偵七大隊副大隊長徐釗斌表示,警方接獲情資指出,有民眾在臉書(Facebook)販售「口罩、酒精、額溫槍」等防疫物資,經詢價購買後發現高於市售價格1.5倍;警方於31日查獲筆電1台、手機2支、口罩4,257個、酒精1,399瓶、額溫槍6支等證物,並通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到場認定部分醫療用口罩、額溫槍確屬防疫物資,其他待確認之醫療器材也抽樣帶回檢驗。

警方經偵詢該嫌後,於1日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哄抬防疫物資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防疫物資罪」將該嫌移送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追查物資上游來源。刑事局提醒,高價販售防疫物資,可依《特別條例》第12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彙整1、2月有關「網購口罩」詐騙案,經偵九大隊第三隊分析後發現,有歹徒使用相同人頭金融帳戶在不同網拍平台廣貼販賣口罩訊息,短時間內即有許多民眾匯款,遂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查約有80位民眾受騙,財損金額逾新台幣21萬元。

隊長邱承迪表示,經交叉比對網拍帳號上網來源、提款影像等資料,鎖定台中市1名王姓犯嫌涉有重嫌,專案小組於3月19日前往王嫌住處搜索,當場查扣金融存簿5本、金融卡5張、手機3支、SIM卡2張、電磁紀錄1批等贓證物,並拘提王嫌到案,20日解送台中地檢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