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8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總計追加新臺幣1,500億元特別預算,過程中並未刪除、凍結任何預算,所需財源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行政院會4月23日通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將預算額度從原本的600億元提高到2,100億元,主要內容包括防治經費165億元、紓困及振興經費1,335億元,以上歲出所需財源1,500億元。
全案經過兩天的聯席會議審查及兩次的黨團協商下,8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不過各在野黨團也重申,雖然支持追加特別預算,但也爭取通過各項主決議,督促政府強化後續資訊揭露並建立管考機制。
雖然立院對行政院所提的紓困預算追加案一毛不刪,但也通過多項主決議,包括要求行政院對各項紓困貸款計畫,提供民眾至少1年寬限期、針對32萬個沒有加入餐飲職業工會的流動攤販從寬發放紓困金、行政院應提具體措施支持社福團體紓困,以及行政院應於1個月內將各機關移緩濟急預算執行公布於網站,並定期更新等。
至於在野黨要求行政院研議無保的弱勢勞工比照勞動部自營作業者,發給3個月共3萬元生活補貼、針對投保國民年金的弱勢民眾提出排富紓困方案,及參佐多國採發國人現金的「救急」紓困手段等主決議,因行政部門認為窒礙難行,最終未能通過。
預算案三讀後,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登記發言表示,本次通過多項主決議案,請行政院在特別預算執行後3個月內,針對其後續政策效益提出評估報告,因為這2,100億元特別預算多是舉債而來,一定要用在刀口上,讓147萬家中小企業、超過1,000萬名勞工都能確實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