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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醜聞 石木欽彈劾案追出眾多法檢警調人員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日前因違反法官倫理,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球敘、宴飲,甚至購買他所經營的公司股票而遭監察院彈劾。不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眾多司法高官都涉入其中,嚴重傷害司法形象,因此要求行政院、司法院依法查處。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今(9)日指出,翁茂鍾的記事本詳載了他為百利銀行案1千萬美金本票,運用各種司法檢調關係以求勝訴的過程。包括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羅榮乾,最高法院前法官顏南全、花滿堂、謝家鶴、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以及曾經擔任臺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等人都涉入其中。

調查報告指出,翁茂鍾與百利銀行相關的5件訴訟中,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勝訴關鍵在於「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刑事案件,除石木欽外,時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承辦檢察官曲鴻煜都牽涉其中,使吳仙富從自首後不到4個月就起訴、判刑並緩刑,並確立翁茂鍾本票債權不存在勝訴,1千萬美金本票不必被執行。

更離譜的是,此案在訴訟期間,根據翁茂鍾記載的股票出售名單,包括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石木欽、時任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崇儀、時任臺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現任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方萬富、曲鴻煜等人,於1997年在翁茂鍾經營的怡安公司上櫃前,私下向翁茂鍾買入股票。

而該案在第三審訴訟期間,翁茂鍾疑似透過石木欽與時任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告知分案訊息後,當日便拜訪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承審庭長林奇福;而林奇福竟未迴避,還數度與翁茂鍾見面,足見翁茂鍾在司法界人脈雄厚,一般訴訟當事人豈能有機會私下見到承審法官或庭長。

至於時任臺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在翁茂鍾與百利銀行相關訴訟案件中,於有關諸慶恩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偵審期間,以接獲匿名檢舉百利銀行涉嫌不法為由要立案調查,而當時就是由秦台生負責;秦台生也與翁茂鍾接觸密切,並在翁茂鍾民、刑事訴訟期間相繼買進怡安、聯亞的股票。

此外,在翁茂鍾的怡安公司炒作股票刑事案件中,除有眾多司法檢調與警察人員向其購買怡安公司股票,石木欽、秦台生於偵查期間也與翁茂鍾有密切接觸;所以本案為何從新竹地檢署移轉到臺南地檢管轄,以及臺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是否違法,都有可疑之處,但因偵查卷證遭臺南地檢署銷毀,監察院無從調查。

而高階警官劉柏良、周幼偉也都是翁茂鍾座上常客,並且購買怡安、亞聯股票,據翁茂鍾記事本記載,刑事局經濟犯罪組警官徐綉岳於1998年8月28日約談翁茂鍾與其胞弟翁茂欽後,翁茂鍾當天晚上即在頂上餐廳宴請刑事局高層,以及劉柏良、周幼偉等人,嚴重傷害警界風紀。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指出,翁茂鍾的記事本詳實記載他從早至晚所乘坐交通工具、處理何事、會見何人,為應付各類人物,其工作時間常達深夜,並流露出當時心境,猶如現代版「百官行述」。監委表示,行政院、司法院應就該案的扣押物澈底調查,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其倫理規範的司法檢調警人員逐一揭露並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