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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港人「為虎作倀」替中共情蒐 陸委會:不排除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一統徵信被控受李姓在臺港人委託,跟監香港學運人士鍾翰林來臺行程,並由大公報等港媒刊登。22日,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11名被告,北檢認為行為可鄙、為虎作倀,但內容非屬非公開活動,不構成妨害祕密。針對在臺就學工作的李姓港人,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部分,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22日表示,會請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盡速依相關法規相關法規查處,如情節嚴重,不排除予以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

香港文匯報去年1月14日報導指,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等人來臺與臺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見面;「大公報」同年1月16日則報導「蔡密使見『學動』授『獨』計」,指鍾翰林等人與「神祕人」見面,並刊登「自由時報」蘇姓記者照片,誣指其為蔡英文密使、臺獨人士。

北檢調查,一統徵信以每天新臺幣2萬元代價負責跟監,但否認拍攝照片;李男到案則稱,是受香港一家徵信社委託,才找上一統徵信;不起訴書中指出,李姓男子在臺灣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的情蒐工作,徵信業者則貪圖小利而為虎作倀,為境外媒體情蒐國人行蹤,行為可鄙,但尚無法以刑罰相繩。

就檢方所指在臺就學工作的李姓港人,替境外中共黨媒蒐集特定人士行蹤,情節與他居留目的不符部分,邱垂正表示,陸委會要請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盡速依相關法規相關法規查處,如情節嚴重,不排除予以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

陸委會呼籲,在臺港人自重,切勿以身試法,政府會追究相關責任,嚴懲到底,此案雖檢調無法成罪,此等跟拍相關資料,供境外中共黨媒做不當使用,這種行徑已涉及侵害人身安全及隱私,相信國人都不會認同,也為社會所不容。政府要再度予以強烈譴責,同時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不要為不法之徒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