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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福懋9千餘萬炒股 興泰前董座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上市飼料大廠興泰實業前董事長吳金泉,繼涉炒股案遭判刑12年後,又遭檢方查出,他於去(108)年6月利用技術性配票取得「福懋油脂」經營權,指定胞妹吳美紅擔任董事長,並挪用福懋資金9千餘萬元購買興泰股票,再以低價購回套利3千餘萬元;臺中地檢署5日將2人起訴。

檢方指出,吳金泉為興泰公司實際負責人,並為「福懋油脂」持股較少的市場派股東,他於去年6月間趁福懋油脂董監事改選時,利用技術性配票從公司派手中取得經營權,並指定吳美紅擔任董事長;2人並與興泰財務主管秦慧如共謀掏空福懋油脂。

起訴書指出,吳金泉等3人明知興泰去年第二季虧損,且在興泰對外公布去年第二季財報前不得出售興泰股票、禁止內部人買賣;但吳金泉卻指示秦慧如將相關人頭帳戶內的興泰股票賣給福懋油脂,吳美紅則依指示動用福懋油脂資金4,332萬9,350元購入興泰股票,以免他遭受股價下跌的虧損,並從福懋油脂套取現金。

同年11月21日,吳金泉、吳美紅為牟取不法利益,共同基於非常規交易的犯意聯絡,以福懋油脂資金4,900萬元再次購入興泰股票。

然而,福懋油脂原經營團隊於隔日重新取得經營權後,即將興泰股票賣出,但仍造成2,017萬5千元的損失;吳金泉則藉機於同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間,以低價買回興泰股票,不法獲利估計高達3,342萬餘元。

此外,因吳美紅刻意隱瞞犯行,甚至撤換提出質疑的會計師,使福懋油脂人員及新任會計師不知先前興泰與福懋油脂的股票交易為「關係人交易」,而未將此重要事項登載於當季財報中,致使福懋油脂發布不實財報遭罰鍰24萬元。

檢調單位於今年6月20日兵分多路搜索興泰公司及吳美紅辦公室,當場查扣關鍵證物,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並扣押吳金泉股票財產9千餘萬元。檢方5日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等罪將3人起訴;法院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