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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亂丟國家公園 立委擬修法寄回及公告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行政院2019年施行「開放山林」政策後,雖有不少民眾走向山林,卻也留下大量垃圾。民進黨立委何志偉24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擬提出《國家公園法》修法草案,不但將提高垃圾丟棄的罰鍰金額,還規定可將垃圾拍照,寄至當事人居住地,並在網路公告,以嚇阻相關行為。

據內政部營建署資料,2017年起至2020年10月,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6款開立處分書之案件僅12件,但在這10年間,民間在各個國家公園發起淨山淨灘活動,累計已清除逾22.5噸垃圾;海岸線今年到10月就清出高達7萬噸垃圾。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說,政府的開放山林政策上路、鼓勵民眾進入山林後,在國家公園留下大量垃圾,可能對生態帶來浩劫。她表示,除了提高罰鍰,源頭管理也十分重要,並且要加強山林教育,期待相關部會能夠在露營熱點做更周延的管制,讓民眾從事山林活動與維護大自然能夠平衡。

何志偉說,依照現行《國家公園法》,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汙物將處以1千元以下罰鍰;相較風景區適用的《發展觀光條例》,一旦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將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罰鍰金額差距達5~10倍。

何志偉說,他將提案修法,除了提高罰鍰金額,針對觸犯《國家公園法》第13條與第14條之行為,主管機關得以適當方式將汙物或汙物照片郵寄至當事人工作地或居住地或戶籍地,並於適當去識別化後於網路公告。營建署、環保署相關官員皆表示,支持委員修法方向。◇